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
已由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赣发改交通﹝202
1
﹞
259
号文件
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已
由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高速
字
﹝202
2
﹞
11
号文件
批准
,
项目业主为
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
及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资金已落实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创新性的提出“1+
N
”建设理念,即“搭建一个
平台,
管理多项业务”
。
一个平台:
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数字化建设管理平台。
高速公路项目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
由
办公管理系统、智慧党建系统、项目管理系统、智慧工地
集成
系统组成。
数字化建设管理平台通过统一账号权限、统一工程基础数据等标准体系,构建从工程现场、项目标段到项目业主指挥部的多场景、多层级、多参与方协同管理体系,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计量管理为核心,统筹工程建设的各项业务,实现“管理一体化、建设一盘棋”。
2.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建设
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数字化建设管理平台所涉及的应用软件开发、设备安装及相关数据资源服务项目。
2.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3交付期: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形成《验收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应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其他要求见附表1~附表6,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或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2
年
09
月
22
日至202
2
年
10
月12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网(
)“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赣交建管字〔2020〕20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
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2
年
10
月
13
日
0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
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
。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号开标室。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本次不见面开标操作 流程,请投标人参考“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交通)”,下载地址: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与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998-000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
在上述网站公开。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1332号
邮政编码:
344000
联系人:
卢先生
电话:
1597957600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
邮政编码:330046
联系人:肖文翼
电话:13698006029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附表
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条件
)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附表
2
资格审查条件
(
财务最低要求
)
附表
3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附表
4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附表
5
资格审查条件
(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附表
6
资格审查条件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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