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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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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两户委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果公告
:2022年09月21日
一、项目编号:NMGZCS-G-F-220621
二、项目名称:两户委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原董事长和原党支部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518,000.00元
合同包2(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乾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5号太伟方恒广场B座1506
78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原董事长和原党支部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服务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审计服务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原董事长和原党支部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原董事长和原党支部书记任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境外资产管理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审计并提交报告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年)的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18,000.00
合同包2(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服务类(内蒙古乾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审计服务
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对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1.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不限于: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②企业发展战略 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③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 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⑤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境外资产管理情 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⑥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⑦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⑧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⑨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内容。2.任职期间2015年6月-2022年2月3.根据工作目的和采购人的需求完成全部工作。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审计情况,并对审计结论及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4.对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出具建议及解决方案。工作期间内,每周向采购人报告工作进度。5.投标人应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会计师证书;保证拟派团队 成员固定服务于采购人,人员结构合理、稳定,人数能够满足项目各阶段。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 ,实质性工作开展阶段全部项目人员需驻场工作。拟派的主要审计人员应该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有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经验。6.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出具成果文件。7.未经甲方准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内容的有关信息,不得对外 提供、泄露 或公开审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资料和有关情况。审计报告出具后,审计机构必须保证审计结 果保密,不得透漏审计结果,审计机构承诺如由审计机构原因造成的审计结果泄露,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提供保密承诺函) 。8.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报告的,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并终止委托业务资格,同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9.履约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 价、主要业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审计建议等内容,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采购人要求的,视为合格的审计报告。 10.交付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规定》 (中办发2019年) 的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11.交付方式全套审计资料的原稿 (审计底稿、签证等) 需移交采购人;纸质版报告一式五份,PDF格式电子版文件一套。12.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应该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报告提交后,如发现报告有错误或者其他瑕疵 (不影响使用效力) ,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正。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审计并提交报告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年)的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78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奇、云少峰(采购人代表)、郭娜、杨补林、王云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原董事长和原党支部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1.18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5号楼
联系方式:0471-6945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20层
联系方式:0471-3307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1-3307619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2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乾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pdf
两户委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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