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油开发公司已报废资产清理工程-地面设备设施拆除及地貌恢复
2022年重油开发公司已报废资产清理工程-地面设备设施拆除及地貌恢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2-XJK23-GC027-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重油开发公司已报废资产清理工程-地面设备设施拆除及地貌恢复,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重油开发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2年重油开发公司已报废资产清理工程-地面设备设施拆除及地貌恢复。
2.2服务内容:
重油开发公司根据已报废资产清理工程,对已无使用价值的地面设施报废资产进行拆除及地貌恢复,其包括4座供热站,47座采油计量站,593口报废油水井井口装置及地面设施,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供热站及计量站设备设施报废清理,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报废清理;
(2)抽油机底座基础、现场信号杆基础破除及拉运清理;
(3)流程管线割除;
(4)现场保温盒、废流程管线、废旧控制箱回收;
(5)按安全标准要求平整满足施工需求的站场;
(6)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恢复井场周边地貌。
施工地点: 新疆油田公司重油开发公司所辖区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最高投标限价:按油田公司审定价下浮15%(此下浮不含未进基价主材、设备费、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行政性收费)(不含税) 。
2.3、授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8名的投标人入围(工作量分配见下表)。如有效投标人家数不足8家的,由招标人按排名较高入围单位给予较大工作量的原则重新调整工作份额。
序号 | 工作内容 | 暂定工作量 | 暂估金额 |
1 | 报废油水井地面设施拆除及地貌恢复 | 313口报废油水井地面设施拆除及地貌恢复 | 498 |
2 | 11#供热站拆除 | 1、1台注汽锅炉;2、92台附属设备设施;3、24座建筑物、构筑物;4、站区道路及停车场(2850平方米)。 | 481 |
3 | 克浅十井区1#供热站拆除处置 | 1、4台注汽锅炉;2、85台附属设备设施;3、13座建筑物、构筑物;4、站区道路及停车场(2400平方米)。 | 465 |
4 | 报废油水井地面设施拆除及地貌恢复 | 280口废油水井地面设施拆除及地貌恢复 | 450 |
5 | 18个计量站 | 18个计量站的店面设施拆除及地貌恢复 | 431 |
6 | 16个计量站 | 16个计量站的店面设施拆除及地貌恢复 | 385 |
7 | 克浅十井区2#供热站拆除处置、20#供热站拆除处置 | 2#供热站:1、56台附属设备设施;2、13座建筑物、构筑物;3、站区道路及停车场(1000平方米); 20#供热站:1台注汽锅炉;2、42台附属设备设施;3、9座建筑物、构筑物;4、站区道路及停车场(390平方米)。 | 355 |
8 | 13计量站 | 13个计量站的店面设施拆除及地貌恢复 | 32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安全、健康、环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具有从事该项目必要的人员及施工机具,健全的组织机构;
3.5、业绩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财务要求:
2019 、2020、 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19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网站( 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 标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 截图);
3.10、2019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11、投 标 人 、 拟 委 任 的 项 目 经 理 未 被 “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网”( 列入黑名单, 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 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12、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22日至 2022 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2022 年10月09日10 时00分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成功。
5.2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对要求的全部内容签字、盖章。
5.3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4 投标人无需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于规定时间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7 所有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 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重油开发公司
联系 人: 朱华 联系方式: 0990-6881783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 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大楼B座
联 系 人:黎曼
电 话:09906265219
2022 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