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采油厂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组0.55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第五采油厂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组0.55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DM-2022-261
本招标项目第五采油厂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组0.55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2022年第一批业务发展投资实施计划》(长油计变字[2022]13号)),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境内、宁夏盐池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第五采油厂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组0.55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二次),该区域地处黄土高原,海拔在 1300-1900 米左右,域内梁峁交错,沟壑纵横,地貌极为破碎。主要工程内容:建设总装机容量0.555MWp分布式光伏。利用油区场站内空置土地开发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模式,以油井为发电单元就近接入各井场内已有配电网。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工程量;若地质部署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 月15日,共365日历日。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具体内容 | 暂定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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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DM-2022-261-1 | 第五采油厂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组0.55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二次) | 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各光伏发电单元及该项目施工蓝图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设备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整套启动及试运行等。 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站区内外构成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服务(含试验、监造、调试、监检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等内容。 | 182.04 | 含设备材料费、建筑费、不含增值税 |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2)若具体施工图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保管、运输,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相关配套。
3.1.1承包商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办理项目备案、并网接入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1.2水源及施工电源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3.1.3施工完成后中标人负责对招标人开展系统的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3.1.4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达到国家归档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三 级以上资质;或者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 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包括 承装类五 级或五 级以上、承试类五 级或五 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2019、 2020、 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 2019 年至 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2019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 项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专业承包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 项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要求
3.10.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0.2 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0.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1 个标段排名第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2日0时0分0秒至2022年9月26日24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2年10月12日8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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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