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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S363卡子湾桥通航标志标识及防撞设施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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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秭归县S363卡子湾桥通航标志标识及防撞设施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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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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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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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S363卡子湾桥通航标志标识及防撞设施工程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2〕19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秭归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秭归县境内
2.2项目概况:卡子湾桥位于S363太泄线秭归境(K80+069),全长344m,桥宽12.04m。秭归县S363卡子湾桥通航标志标识及防撞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增设主动防撞设施和被动防撞设施。主动防撞设施对桥梁增设甲类主标志、乙类主标志、桥涵标、桥柱灯、桥名牌、净空牌、禁止通行标志、高度受限标志及禁止会船标志等。被动防撞设施对桥梁增设SA超级拱形护舷。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安全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6拟派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2022年4月-2022年9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②投标人在以往工程中对农民工工资能按期支付,未受到县级及以上劳动部门的处罚;③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湖北省或省内地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并受到行政处罚,如有隐瞒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④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投标人2020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普通公路),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3.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在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下载,请各投标人将签章的声明函上传至商务文件中。)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件等(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网(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公路管理局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系人:胡芳
电话:134778481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何勤文
电话:1777171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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