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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矶长江大桥YJTJ-1标桥梁工程第2合同包施工分包遴选补遗书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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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燕矶长江大桥YJTJ-1标桥梁工程第2合同包施工分包遴选补遗书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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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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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分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发布《燕矶长江大桥YJTJ-1标桥梁工程第2合同包施工分包遴选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现遴选人发布遴选公告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遴选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遴选文件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2页,请各申请人注意是否完整。申请人应自收到补遗书后,将补遗书编入申请文件“其他资料”中,无需回函确认。
补遗书
一、将遴选文件中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第24.1款细化为:
本合同工程交工验收后,分包人应在交工验收6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以承包人书面同意的时间为准)完成与承包人的工程结算,并签署结算协议。如分包人在6个月内未完成工程结算,视为分包人放弃其相关权利,承包人不再与分包人协商结算事宜,或分包人和承包人对结算存在分歧,经双方协商未果情况下,承包人有权进行合同单方结算,则以承包人单方计算或者核定的数量为最终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结算,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不得提出异议和索赔。
修改为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第24.1款细化为:
本合同工程交工验收后,分包人应在交工验收6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以承包人书面同意的时间为准)完成与承包人的工程结算,并签署结算协议。如分包人在6个月内未完成工程结算,视为分包人放弃其相关权利,承包人不再与分包人协商结算事宜,或分包人和承包人对结算存在分歧,经双方协商未果情况下,承包人有权进行合同单方结算,则以承包人单方计算或者核定的数量为最终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结算,分包人须无条件接受,不得提出异议和索赔。
二、将遴选文件中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8.6 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市场风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施工风险和意外等均已充分判断,乙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已完全知晓并理解其全部内容,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任何争议;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就本合同内容予以明确说明,双方一致认可其中内容不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修改为
38.6 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市场风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施工风险和意外等均已充分判断,分包人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已完全知晓并理解其全部内容,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任何争议;分包人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承包人已按分包人要求就本合同内容予以明确说明,双方一致认可其中内容不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分公司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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