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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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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湖北省河流集》名录内市直9条河流勘测划界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2-07-04 12:47|发布单位: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7-15|项目监管地:随州市本级|
【项目概况】
《湖北省河流集》名录内市直9条河流勘测划界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4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H-GC202206-30B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2】XM1358号
3、项目名称:《湖北省河流集》名录内市直9条河流勘测划界招标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8.5(万元)
6、最高限价:38.5(万元)
7、采购需求:
1、完成《湖北省河流集》名录内市直9条河流勘测划界;2、完成先觉庙、马鞍山2座水库、白云湖和黎家湾河,随州高新区境内府澴河、漂水、浪河、陈家河等河段,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境内府澴河、大富水、长岗店河、均水、杨家河等河段高程数据的航测,提交划界界桩点图层及高程信息、河道正射影像图。
8、合同履行期限:3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格式)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节能环保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1 ) 90号)文件执行。 5.3、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5.4、促进残疾人就业: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 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第六章)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证书范围须同时包含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05日至2022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46号
3、方式: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2)报名表原件、中小企业申明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5)2022年至少1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6)2022年至少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 (8)“信用中国”网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7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46号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7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4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46号。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申请人代表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提前到达现场,并配合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出示本人“绿码”及开标之日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没有“绿码”及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不得进入。 2、递交投标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则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未按此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随州市传媒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722-3311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46号
联系方式:0722-3303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俊
电话:1387288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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