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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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利川生物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利川生物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利发改审[2018]378号)、关于利川生物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19]75号)、关于利川生物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22]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润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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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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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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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利川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利川市元堡乡) 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内容为:建设厂区,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绿化、道路硬化,增加沉淀池、过滤系统、处理系统容量,道路等附属工程。污水处理采用“机械格栅+预处理池+调节池(应急池)+A2O+滤布滤池+接触消毒”的处理工艺。出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排入溪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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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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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总承包方式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预算编制、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安装与调试、用电报装、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7-28 合同估算价:60187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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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计划工期:30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期限: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自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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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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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诚信合法经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 力。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1.3类似项目业绩: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合同签订时间在近五年内)承接过1 项市政工程 EPC 项目,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信息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业绩均有效)3.1.4项目建设管理团队:(1)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注册单位应为该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注册单位应为该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 2 年(2020、202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3.1.6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上(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3 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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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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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02日至2022年07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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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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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07月2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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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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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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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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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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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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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及中国利川网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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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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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黄先生
| 异议联系方式:0718-7233507
| 备注:
| 招标人: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南环大道东路 3 号--福仁佳苑四楼
| 招标人邮编:445400
| 招标人联系人:郎先生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971728520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招标人网址:
| 招标人开户银行:
| 招标人银行账号:
| 代理机构:湖北润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岩洞湾寺社区一组凉桥路74号
| 代理邮编:445400
|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
| 代理联系电话:0718-7233507
| 代理电子邮箱:
| 代理网址:
| 代理开户银行:
| 代理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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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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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 90%,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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