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昆山市在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KSGL-SY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山市在建公路工程已由昆山市行政审批局以昆行审投复〔2021〕672号、昆行审核〔2021〕42号、昆行审投复〔2021〕344 号、昆行审投复〔2021〕470 号等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以昆交建许字(2021)0017、昆交建许字〔2021〕00018号、昆交建许字〔2021〕00020号、昆交建许字〔2021〕00025 号、昆交建许字〔2021〕00035 号、昆交建许字〔2021〕00032 号、昆交建许字〔2021〕00033 号、昆交建许字(2022)00001号等批准,项目委托人为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昆山市在建公路工程KSGL-SY1标段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昆山市在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招标共计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KSGL-SY1标段和KSGL-SY2标段,本次招标为KSGL-SY1标段,范围包括:
(1)轨道S1线道路恢复与综合整治工程:本项目位于轨道S1线位,途经前进路、晨曦路、夏东街、章基路、童泾路、绿地大道、光明路等7条主要道路以及祖冲之路、吴淞江路、同丰路、通澄路等4条前进路周边道路,道路全长约36.56公里。项目主要对沿线破损道路进行恢复改造,同步完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景观海绵及管线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19.99亿。
(2)青阳北路(青阳大桥-常熟交界)改造工程:青阳北路(青阳大桥-常熟交界)改造工程位于昆山周市镇,起自青阳大桥以北约30m,道路改造全长约11.4km,其中青阳大桥-周新公路段按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周新公路-常熟界段维持现状标准维修改造,项目总投资估算7.84亿。
(3)中华园路接金阳路工程:本项目位于昆山市中心城区核心区东南侧,包含两条道路:中华园路和南科路。①中华园路西起长江路,东至泾沙路(规划青阳路),全长约2.2km,不含青阳港主桥部分。主线按照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预留80km/h),双向六车道;辅道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②南科路起于中华园路,终于出口加工区大桥接线,全长约0.4km,按照城市支路兼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项目总投资估算6.37亿。
(4)沿沪大道对接胜利路工程:本次建设的沿沪大道对接胜利路新建工程为跨省界项目,南起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K1+550),跨过吴淞江航道后,北至江苏省昆山市香榭丽大道(K2+401.354),全长0.851km,其中江苏省昆山段0.445km,上海市青浦段0.406km,含新建联络道一条(等级为等外公路),新建跨吴淞江III级航道桥一座。项目总投资估算1.69亿。
(5)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场道路:项目位于沪宜高速与S256交叉节点东南象限发电厂西侧,全长约0.8km,共包括两条路:西侧通道全长684m,断面宽14m;环路全长117m,标准断面宽8m。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两车道。项目总投资估算6464万元。
(6)祖冲之路南延工程:祖冲之路南延工程路线全长约3671.06米,断面宽28-60米。主线按照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辅道按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支路先后下穿京沪高铁丹昆特大桥阳澄湖桥段4322#~4323#及沪宁城际高铁娄蕰特大桥118#~119#桥墩之间。项目总投资估算13.04亿。
(7)蓬溪南路改造工程:蓬溪南路改造工程改造道路全长约420米、断面宽20米,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按照城市次干路兼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蓬溪南路先后下穿京沪高铁丹昆特大桥4884#~4886#及沪宁城际高铁娄蕰特大桥135#~137#桥墩之间。项目总投资估算9272万元。
(8)花园路(江浦路-水秀路)改造工程:花园路起点接江浦路地面交叉口(桩号K0+000),向东经过鹿城路、虹桥路,跨越张家港,工程终点接水秀路交叉口(桩号K1+817.052),道路全长1817.052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兼二级公路。全线共2座桥梁,其中大桥1座为城北环桥;箱涵1座为鼎泾河桥。全线共4处平交口,由西向东分别为江浦路交叉口、鹿城路交叉口、虹桥路交叉口、水秀路交叉口。城北环桥老桥为1-62米的系杆拱桥,老桥拆除后新建,新建桥梁跨径4*20+(42+72+42)+4*20=316米,主桥采用变截面钢箱梁结构,桥梁跨越张家港河五级航道,航道标准净空45米宽*5米高。项目总投资估算2.75亿。
2.2招标内容:
a.承担上述项目监理单位20%频率对上述工程进行试验抽检工作(个别指标按发包人要求的频率执行),并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反馈和报告;
b.根据监理的要求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运行管理进行检查(包括内业和外业),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并上报发包人;
c.承担交工预检测工作,出具交工预验收质量检测报告;
d.配合委托人开展“科技攻关”等相关工作。
e.配合委托人迎接上级部门专项质量检查。
f.配合委托人完成质保体系的正常运转检查。
g.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日常质量巡查。
2.3检测服务期:
(1)轨道S1线道路恢复与综合整治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6月;
(2)青阳北路(青阳大桥-常熟交界)改造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0月;
(3)中华园路接金阳路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5月;
(4)沿沪大道对接胜利路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5月;
(5)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场道路: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0月;
(6)祖冲之路南延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7)蓬溪南路改造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8月;
(8)花园路(江浦路-水秀路)改造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6月;
以上项目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
a.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b.投标人(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c.投标人(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以下业绩(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5中信息为准):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试验检测项目(含中间质量鉴定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或工地试验室等);
3.1.3人员资格要求:
a.项目负责人(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表4中信息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及材料专业或路基路面(道路)专业)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道路工程专业),201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以下一项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试验检测项目(含中间质量鉴定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或工地试验室等)。
b.其他检测人员(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表4中信息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检测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
至少2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且所持证书专业合计需满足全部专业要求(证书专业对应见下表);
其余人员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或公路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及以上资格,且所持证书专业合计需满足全部专业要求(证书专业对应见下表)。
证书专业表:
序号
| 专业类别
| 证书等级
| 第一种类型
| 第二种类型
| 第三种类型
|
证书专业
| 代号
| 证书专业
| 代号
| 国家职业资格
|
1
| 公路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路基路面(道路)
| D
| 公路
| G
| 试验检测师
| 道路工程
|
材料
| C
|
桥梁隧道
| Q
| 桥梁
| Q
| 桥梁隧道工程
|
隧道
| S
|
试验检测员
| 材料试验
| D
| 材料
| C
| 助理试验检测师
| 道路
工程
|
工程检测
| 公路
| G
|
桥梁
| Q
| 桥梁隧道工程
|
隧道
| S
|
c.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核实。
社保缴费证明内容须包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d. 投标截止当天,拟投入的人员均未列入最新一期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公示(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3.1.4信誉要求:
a.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最新一期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公示(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b.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应通过“昆山市公共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由监督部门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进行系统核查);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省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d.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e.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f.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本工程任一标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的中标人不得再就本工程接受施工承包人、监理人的试验检测委托。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定标顺序为KSGL-SY1标段→KSGL-SY2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网址 数字证书。
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壹仟元(包括平台维护费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 不组织 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开发区黄浦江中路189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 系 人:唐旭东
电 话:0512-50360507
招标代理: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山市同丰西路656号
电 话:0512-50369352、50369390
联 系 人:沈亮亮、潘艳
邮 箱:11244295@
8.其他事宜
8.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密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
8.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负2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8.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10时00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4投标人参与投标过程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9012863。
8.5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交上级建设管理处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
8.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5 万元;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 日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 苏交建〔2015〕25号》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9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10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8.11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12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递交书面投标资料、召开项目开标会。因故确需进场的投标人,应严格遵照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发布的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相关要求执行(文件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13项目开标会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公告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第一个信封开标会会议号开标前半小时告知,第二个信封开标会会议号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8.14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于开标现场电话联系招标代理以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8.15投标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以招标代理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保函(如有)快递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人。
邮寄材料的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
投标人邮寄的书面资料由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下收取并密封到交易中心文件柜中。
★书面资料的邮寄请采取顺丰到付方式,邮寄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收件人:沈亮亮,联系电话:13773186297。
8.16投标保证金汇款或交纳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扫描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件发送给招标代理,以便于投标保证金核查系统错误时交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