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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县工业集中区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C2顾家村旁地块)工程总承包已由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兴安县工业集中区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兴发改行审字(202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兴安县盛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桂林市兴安县
建设规模:建筑占地面积为10383.13㎡,计容建筑面积为41796.21㎡,总建筑面积为33991.45㎡,框架结构,配套建设园区内道路硬化、给排水、电力工程、亮化、景观绿化、生态停车场等。其中:
| 建筑名称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 不计容建筑面积(㎡)
| 层数
| 建筑高度
(m)
|
| 1#标准厂房
| 1818.04
| 5670.36
| 7488.40
| /
| 地上3层
| 21.60m。其中第一层9m,第二层、第三层5.4m
|
| 2#标准厂房
| 1818.04
| 5670.36
| 7488.40
| /
| 地上3层
| 21.60m。其中第一层9m,第二层、第三层5.4m
|
| 3#标准厂房
| 1818.04
| 5670.36
| 7488.40
| /
| 地上3层
| 21.60m。其中第一层9m,第二层、第三层5.4m
|
| 4#标准厂房
| 2600.64
| 7953.72
| 10554.36
| /
| 地上3层
| 21.60m。其中第一层9m,第二层、第三层5.4m
|
| 办公综合楼
| 484.8
| 1964.8
| 1964.8
| /
| 地上4层
| 22.80m。一层5.4m,标准层3.9m
|
| 员工宿舍
| 1741.57
| 6709.85
| 6709.85
| /
| 地上5层
| 18.00m。一层4.5m,标准层3.9m
|
| 门卫室
| 102.00
| 102
| 102
| /
| 地上1层
| 4.8m。一层3.9m
|
| 地下设备用房
| /
| 250
| /
| 250
| 地下1层
| -4.5m
|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价(建安工程费):约8729.044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40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投资估算价、设计任务书及建设标准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规模、内容及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建设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期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全过程。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的二 级以上(含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年 (应填写年份) 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 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2年6月2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以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投入的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3-5625165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773-6220644
11.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林兴安县盛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安县兴安镇桂兴村工业园区内 地址: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北路10山水凤凰城
G36幢14层02号
邮 编:541300 邮 编:541300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陈红英
电 话:0773-6229571电 话:0773-5586840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