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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监理本溪市·本溪市溪湖区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技术研发平台项目(二期)监理重发第1次公告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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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监理本溪市·本溪市溪湖区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技术研发平台项目(二期)监理重发第1次公告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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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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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技术研发平台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溪湖区备案。以溪发改发【2020】15号;溪发改审字【2018】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同信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技术研发平台项目(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本溪湖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装修工程:装修面积:层数: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10379001002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技术研发平台项目(二期)监理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技术研发平台项目(二期)装修工程等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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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2年07月26日 开工至 2022年11月0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16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07月15日 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24日 16时00分至2022年07月01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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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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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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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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