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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5局熙美湖畔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钢材)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铁建15局熙美湖畔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钢材)招标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北京
发布时间:
2022-06-23
详细内容:
中国铁建15局熙美湖畔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钢材)招标采购公告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银河白 [中国大宗物资网] 2022-06-23 08: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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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5局熙美湖畔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钢材)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CC-XAJC-2022-57)



1. 招标条件

1.1本建设项目熙美湖畔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新疆东宇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熙美湖畔一期建设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42081.5平方米,其中住宅29000平方米,车库7581.5平方米,配套商业5500平方米,总造价1.16亿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企业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足1个会计审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2022年6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2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3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竞谈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采购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响应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9时00分;



递交途径: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 开标

7.1时间:2022年7月13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2)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



(3)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



(4)中国大宗物资网(



8.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 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自治州昌吉市屯河路。



联 系 人:远冬冬 电 话:13783190991 电子邮件:53510593@



(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邮编:710061



电子邮件:775265785@



联系人及电话:曹经理(文件售卖及澄清答疑咨询)(029)85560589/85560592



李经理(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办咨询)(029)85560590



合同及投标保证金督办协调137-2042-5877



监督电话(座机):181-4932-5103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来电咨询。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包件划分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XMGC01



钢材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424



500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熙美湖畔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新疆省昌吉市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熙美湖畔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部指定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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