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辽宁省国道丹霍线(G304)彰武县烧锅至壕北段改移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辽宁省国道丹霍线(G304)彰武县烧锅至壕北段改移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丹霍线(G304)彰武县烧锅至壕北段改移工程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丹霍线(G304)彰武县烧锅至壕北段改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2〕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概况

该项目起点位于彰武县城西六家子镇烧锅村国道丹霍线K386+610处,终点位于彰武县城区北侧国道丹霍线桩号K394+680处,路线全长8.9公里。该项目拟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4.5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新建中桥86米/1座,主线下穿分离式60米/1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国道丹霍线(G304)彰武县烧锅至壕北段改移工程EPC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检测及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单位: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2.5 建设地点:彰武县境内。

2.6 投资概算:17374.28万元。

2.7投标保证金:80万元(基本账户或银行保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

业绩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在近3年(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设计结束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公路工程(设计内容须含路基、路面、中桥及以上桥梁)的施工图设计任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近3年(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的【工程内容须含路基、路面、中桥及以上桥梁(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工程的施工。

财务能力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在近三年(2019、2020、2021)的每年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如2021年财务报告未出,以2018、2019、2020年为准)。

信誉要求

未在“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主要

人员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任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业绩应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

①近3年(任职时段在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的【工程内容须含路基、路面、中桥及以上桥梁(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工程的施工。

②近3年(任职时段在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的(工程内容须含路基、路面)工程和独立完成1座桥梁工程(须含中桥及以上桥梁,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的工程的施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业绩:近3年(任职时段在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设计结束的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公路工程(设计内容须含路基、路面、中桥及以上桥梁)的施工图设计任务的负责人的业绩。

4、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经考核合格取得由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合格证书》。

5、安全员(3名):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经考核合格取得由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C 类证合格证书》。

注: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 2 家,并且联合体 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的;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5)在“信用中国”网站(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组织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如有出现一个投标人中多个标段,且主要人员重复的情况,中标单位只能保留一个标段为原主要人员,更换其它标段的主要人员,更换的人员应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资质;如果投标人拒绝或超过招标人规定的时限未能更换主要人员,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由此对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影响,由投标人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2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之前,登录百度网盘(网盘链接:链接: 提取码:yddl)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

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与修改内容将在百度网盘上(网盘链接和提取码与招标公告第4.1条款相同)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自行获取,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报名

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发送相关内容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社保系统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彰武县中华路4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18-368307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5-3号

联 系 人:柏月

联系电话:024-57556588

电子邮件:459367813@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 号:7370811201020002686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化工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