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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施工营口市营口市辽河大街人行道及停车位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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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施工营口市营口市辽河大街人行道及停车位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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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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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辽河大街人行道及停车位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备案。以营行审【2022】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辽河大街人行道及停车位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辽河大街(市委-大庆路)、火车站广场周边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工程规模: (1)辽河大街道路现状破损人行道火烧板结构翻建为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23815.94平方米,拆除现状人行道火烧板结构23815.94平方米,新建停车位680个,停车位面积10200平方米,人行道停车位标线1268平方米。调整检查井(混凝土)100座,更换承重检查井盖(铸铁)100套等。 (2)火车站周边更换火烧板3217平方米,拆除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2154平方米,现状步道砖人行道翻建为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764平方米,更换步道砖575平方米等。 (3)火车站广场东西两侧排水管线改造,共需建设排水管线235米,其中排水干管199米,雨水连接管36米,排水检查井13座,单箅雨水口10座。 招标范围:营口市辽河大街人行道及停车位改造工程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整个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16018001001
营口市辽河大街人行道及停车位改造工程
营口市辽河大街人行道及停车位改造工程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整个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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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2年07月19日 开工至 2022年09月17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5.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07月12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6.开标说明: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27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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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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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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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万达广场西南角外门市,小八路游泳馆道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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