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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便仓镇市容秩序外包服务项目合同更正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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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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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CG-2021G-Z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便仓镇市容秩序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
更正内容:3、原采购合同附件1便仓镇市容秩序外包服务项目考核办法二一(2)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查处,在查处劝阻过程中应当保持记录装备的开启状态,交流过程中应当文明用语,避免矛盾升级。(6)及时发现、制止临街门店、住户私拉乱接各类电线进行充电或运行电器等违规违法、危及安全的等行为。二(1)1、及时发现、制止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摆放、展示商品,违章占道、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举办商业活动、摆摊设点,和从事经营性车辆维修、装饰、清洗、销售或租赁的行为;及时劝阻、引导经营者规范摆放、入店入场规范合法经营。2、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晾晒物品和兜售、散发物品及宣传单,清理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在指定公共张贴(便民信息栏)之外的场所和所有建筑物、立杆和各类设施、含路面上面的张贴、章印、涂写、刻画等非法宣传或营销视线可见影响市容环境的小广告、喷涂等)。3、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门头店招、户外广告、落地灯箱;沿街派发商业性宣传品、户外走秀、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以及从事促销、展览、咨询等活动进行劝阻和制止。4、对不按规定占用盲道、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引导车主规范停车,做到集中定点有序停放。 5、对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绳、排泄物不及时处理进行劝阻和制止,劝导市民牵绳遛狗、文明养宠。 6、对交通设施、道路路面、路灯设施、排(污)水设施、花坛、绿地、树木损坏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7、对乱倒生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渣土进行劝阻和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8、对从事卜卦、算命、赌博、乞讨、卖艺等违法活动进行劝阻和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9、对擅自从事开挖道路、建筑物外部装修装饰、增设或者调整公共设施、乱拉乱接线等行为进行和劝阻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10、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沿街店牌店招与设置规划或技术规范不符,或是设施损坏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露天焚烧、生产经营性油烟排放污染、噪音扰民的,进行劝阻制止,及时上报处理,主动配合职能部门实施管理。四、市容管理考核分值表
序号
| 扣分项目
| 单位
| 对应分值
| 备注
| | 1
| 流动摊点乱摆乱设
(含烧烤摊点)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2
| 出店经营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3
| 车辆停放杂乱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4
| 店招及广告管理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和报告
| | 5
| 沿街散发小广告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6
| 城市“牛皮癣”
| 处
| 1
| 不及时清理
| | 7
| 占道修理或冲洗车辆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8
| 占用人行道(绿道)
晾晒衣服等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9
| 占道堆放物料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10
| 噪音扰民
| 处
| 1
| 不及时制止
| | 11
| 流浪乞讨劝离
| 次
| 1
| 不及时制止
| | 12
| 区、镇检查
| 次/处
| 2
| 双倍扣分
| | 13
| 乱接电线使用电器或充电,
违规施工、作业等安全隐患
| 次/处
| 3
| 双倍扣分
| | 14
| 市级检查考核出现的问题
| 次/处
| 5
| 双倍扣分
| | 现更改为:3、原采购合同中附件1便仓镇市容秩序外包服务项目考核办法二一(2)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在过程中应当保持记录装备的开启状态,交流过程中应当文明用语,避免矛盾升级。(6)对发现临街门店住户私拉乱接各类电线进行充电或运行电器等违规违法、危及安全的等行为进行沟通。二(1)1、发现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摆放、展示商品,违章占道、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举办商业活动、摆摊设点,和从事经营性车辆维修、装饰、清洗、销售或租赁的行为进行引导经营者规范摆放、入店入场规范合法经营。2、对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晾晒物品和兜售、散发物品及宣传单,清理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在指定公共张贴(便民信息栏)之外的场所和所有建筑物、立杆和各类设施、含路面上面的张贴、章印、涂写、刻画等非法宣传或营销视线可见影响市容环境的小广告、喷涂等)进行沟通。3、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门头店招、户外广告、落地灯箱;沿街派发商业性宣传品、户外走秀、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以及从事促销、展览、咨询等活动进行沟通。4、对不按规定占用盲道、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及时进行沟通,引导车主规范停车,做到集中定点有序停放。 5、对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绳、排泄物不及时处理进行沟通,劝导市民牵绳遛狗、文明养宠。 6、对交通设施、道路路面、路灯设施、排(污)水设施、花坛、绿地、树木损坏等行为进行沟通。 7、对乱倒生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渣土进行沟通。8、对从事卜卦、算命、赌博、乞讨、卖艺等违法活动进行沟通。
9、对擅自从事开挖道路、建筑物外部装修装饰、增设或者调整公共设施、乱拉乱接线等行为进行沟通。10、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沿街店牌店招与设置规划或技术规范不符,或是设施损坏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露天焚烧、生产经营性油烟排放污染、噪音扰民的,进行沟通,主动配合职能部门实施管理。四、市容管理考核分值表
序号
| 扣分项目
| 单位
| 对应分值
| 备注
| 1
| 流动摊点乱摆乱设
(含烧烤摊点)
| 处
| 1
| | 2
| 出店经营
| 处
| 1
| | 3
| 车辆停放杂乱
| 处
| 1
| | 4
| 店招及广告管理
| 处
| 1
| | 5
| 沿街散发小广告
| 处
| 1
| | 6
| 城市“牛皮癣”
| 处
| 1
| | 7
| 占道修理或冲洗车辆
| 处
| 1
| | 8
| 占用人行道(绿道)
晾晒衣服等
| 处
| 1
| | 9
| 占道堆放物料
| 处
| 1
| | 10
| 噪音扰民
| 处
| 1
| | 11
| 流浪乞讨劝离
| 次
| 1
| | 12
| 区、镇检查
| 次/处
| 2
| 双倍扣分
| 13
| 乱接电线使用电器或充电,
违规施工、作业等安全隐患
| 次/处
| 3
| 双倍扣分
| 14
| 市级检查考核出现的问题
| 次/处
| 5
| 双倍扣分
|
|
4、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本项目合同附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更正日期:2022年6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城市管理中队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
联 系 方 式:蔡保中电话:13032590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金融城10号楼806室
联 系 方 式:夏正娣 电话: 18005100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保中
电 话:1303259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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