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车况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吉林 |
发布时间: |
2022-06-21 |
|
详细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标段名称:车况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实施地点: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最高投标限价:有,740000.00元(不含税价)
2.5项目描述
二手车公司车辆处置业务开展,需对待销售车辆进行车况查验并出具相关查验报告。因部分车辆存放外地,城市分散且数量大,需对此部分车辆车况检测进行外委。预计外委5000台。
城市
预计数量(台)
城市
预计数量(台)
保定
33
天津
600
北京
114
温州
150
成都
1076
无锡
100
贵阳
42
武汉
41
昆明
203
西安
148
南京
472
徐州
121
石家庄
240
长沙
85
苏州
129
重庆
60
太原
105
遵义
32
唐山
100
泰州
100
郑州
50
西宁
80
大同
80
珠海
79
上海
120
厦门
60
杭州
100
福州
80
昆山
90
佛山
120
南昌
110
深圳
8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
3)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机动车鉴定评估资质,需提供的证明资料: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鉴定评估相关证书复印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应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有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a或b其中之一即可):
a: 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中任意一项的第N年期末数值与第N+1年期初数值不一致的应附说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b: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若无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可提供2021年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报表中任意一项的第N年期末数值与第N+1年期初数值不一致的应附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从事过相关业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包含车辆检测相关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需要额外支付其他费用,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小规模纳税人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声明》。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6-20 23:00至2022-6-2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7-12 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6.2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同意参加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通过4006917888转接处理您的CA办理、使用、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4936号
联系人:梁士通
电话:18844131432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姚瑶
座机号码:0431-80531696
手机号码:19969564696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ZB20221290/01 车况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 2022-06-20 23:00 2022-06-26 17:00 2022-07-12 09:00 【】
声明
除非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另行声明,本平台内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等)的所有权利(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所有。未经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包括通过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转载、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等方式擅自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内的任何内容。如存在上述任一行为,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要求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