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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民政局第二社会福利院场区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双鸭山市民政局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发改发【2021】66号批准,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双鸭山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双鸭山市光荣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本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
主要建设内容:小品、地面铺装、植物绿化工程,工程总用地面积15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07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8月17日。 (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1152462.1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1名市政工程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1名市政工程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1名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
注: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中标后在施工现场管理系统锁定管理。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等无需提供岗位证书,可按要求由其他人员兼任。带*的人员可以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
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3.3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近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业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1)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2020、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注:2019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5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愿前往。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7.2开标时间为2022年07月13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行路和站前路交叉口行政审批中心五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9.其他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4 电子投标工具“”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5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号)文件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