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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6-13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四期)谢厝湾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城市建设站,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以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明溪县城市建设站,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城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四期)谢厝湾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造价约2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渔塘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城区污水设施四期)谢厝湾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为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小于2500万元,属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揽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可由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负责;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9081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4日08:00:00至2022年06月19日17:00:00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9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6月28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明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城市建设站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公园路846号,邮编:365200

  电话:0598-8750088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9号,邮编:365200

  电话:18065909667

  联系人:小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明溪县中山路846号

  联系电话:0598-87513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市民服务中心八楼(明溪自然资源局背后)

  联系电话:0598-286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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