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采油厂2022年小分子型可循环压裂液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2-XA606-FW5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十一采油厂2022年小分子型可循环压裂液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第十一采油厂油水井措施新工艺新技术,小分子型可循环压裂液技术工作包括:依据甲方提供的油水井措施地质方案,优化工程方案,方案经审批后,进行现场作业,需提供气小分子型可循环压裂液技术设计、药剂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确保油水井增产增注措施效果,满足生产需要。
2.2招标范围:2022年预计实施9口井,计划金额120万元(含税),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在招标服务期内因长庆油田分公司油田开发生产及石油行业市场环境变化、采油生产单位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形式发生重大的政策性调整,造成业务工作量萎缩或结算价格调整的,服务工作量(合同结算金额)随长庆油田公司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且不视为招标人及所属采油生产单位违约。
采用固定单价报价,设单价最高限价126834元/井次(含6%税),含500m³入地液,增减1m³液的费用为254元。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R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30日)具有一项压裂液或类似技术服务业绩(须附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发票须附查验截图(查验网站: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小规模或个体工商户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
3.4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岗职工,不少于5人,其中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操作人员2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2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的人员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持证率必须达到100%且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培训合格证及井控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证件过期人员须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2 年 06 月 11 日至2022 年 06 月 17 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margin-left: 5.55pt;">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style="margin-left: 5.55pt;">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margin-left: 5.55pt;">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2年06月30日18:00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 年 07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石油东路 |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
联 系 人:郭倩倩 | 联 系 人: 王殿凯 李丰池 |
电 话:17793432282 | 电 话: 0934-8380906 15596827036 |
| 电子邮件: wangdiank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