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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香樟湖综合治理(水治理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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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高新区香樟湖综合治理(水治理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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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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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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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香樟湖综合治理(水治理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高新区香樟湖综合治理(水治理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区经济贸易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高新区香樟湖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通知,合高经贸【2021】8号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财政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香樟湖综合治理(水治理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GGGZ0005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GGGZ0005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水域治理面积约5万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488万元
2.8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湖底清淤、岸线整理、驳岸改造、截流井及管道、排口改造、进水口一体化处理设备、潜流湿地、水生植物栽植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之一:
①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水环境治理类项目设计业绩。
注:水环境治理类项目的工程设计业绩是指河道治理类或流域治理类或湖泊治理类的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水环境治理类项目施工业绩。
注:水环境治理类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河道治理类或流域治理类或湖泊治理类的工程施工业绩。
注:以上业绩要求不限制在一个合同中体现,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项,视同满足要求。
3.3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总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或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量不超过2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非牵头人无需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本项目不适用)。
3.9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00:00至2021年8月27日下午24: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日10时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楼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221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539363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5311079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地 址: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科创服务中心1205室
电 话:0551-65309502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9.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银行递交即可):
光大银行
户名: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
账号:54870188000228803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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