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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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6月22日 08:16
评审专家名单
徐俭,钟峨,李晓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73-85272555
采购单位
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8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3-85113640
代理机构名称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座2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3-8527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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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银建(平)采磋2021-29
二、项目名称: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9(%)
平湖市君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当湖街道银都景苑2幢底层东起第2间-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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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外包服务费
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续签,续签最长不超过二年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徐俭,钟峨,李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700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80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113640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114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座2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272555
质疑联系人:陶晓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2725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
2021年06月10日202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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