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防设备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防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防设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防设备集中采购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三个标段
标包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采购频次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1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具 | 156 | 4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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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只 | 157 | 2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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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移动供气源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8 | 28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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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只 | 253 | 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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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03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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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便携式复合式气体检测仪(三合一)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只 | 386 | 4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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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便携式复合式气体检测仪(四合一)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只 | 40 | 7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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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估需求量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约依据。
2.3 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运输费、包装费、备品备件费、售后服务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等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2.2 招标范围及数量”,任一单项价格超过所对应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2.6 交货时间:接到订货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否则投标被否决。
2.7 质量保证期:详见技术规格书
2.8 付款条件:
1)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批次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发出或使用单位领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价款总额所涉及的发票和相应交货验收等资料办理结算。甲乙双方约定一个结算账期为6个月。账期后第一个月的15号前为办理上一账期的结算时间,每年12月15号为办理已发生账期的最终结算时间。由乙方汇总一个结算账期内符合上述条款约定的结算资料向甲方办理结算。乙方未办妥的结算可在下一个账期的结算时间内办理。乙方办完结算手续后的3个月内,甲方分批次或一次性付清该笔货款。
2)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额度不超过该笔货款70%的商业汇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产品时均将被否决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出现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时其投标均将被否决。同一标包内的所有投标产品应为同一制造商。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 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欧洲CE认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 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欧洲CE认证。
*5、投标人必须对应所投标包分别满足《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1年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长管呼吸器及气瓶技术规格书》、《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1年单一气体检测仪技术规格书》、《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1年复合式气体检测仪技术规格书》中的*号条款并逐条响应;投标人必须针对*号条款逐条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及支撑资料,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
*6、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整套投标产品交招标代理机构封存。投标人提供的整套投标产品须自行密封,须为新品,包装完好,配件及装箱单、中文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齐全。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整套投标产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由其自行从招标代理机构取回,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由其在招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自行从招标代理机构取回。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整套投标产品的,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人需提供每个标包内任一投标产品近3年(即2018年1月至今)的应用业绩,提供的业绩应不少于1项(即提供一份销售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价格部分可抹去,原件备查)。
*8、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代储代销承诺函”、“常设保证金承诺函”的格式提供承诺。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1、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17年10月1日至此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6月21日16:00 至2021年6月28日17:00,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XN129-WZ179-包*-标书费”。
4.2招标文件按标包售卖,每个标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购买多个标包可合并付款,但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购标包,实际购买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前2项工作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后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1-XN129-WZ179-包*-购买标书-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现场投标样品递交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现场投标样品递交:
①投标样品集中递交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8:30至9:00(北京时间);
②投标样品集中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后街2号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侧门;
③投标截止时间见5.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样品,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提交内容:
标包 | 物资名称 | 数量 |
1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1具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 | 1只 |
移动供气源 | 1套 |
2 |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 1只 |
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 | 1台 |
3 | 便携式复合式气体检测仪(三合一) | 1只 |
便携式复合式气体检测仪(四合一) | 1只 |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7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不管所投包数,整个项目只需提交2万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和“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上:“ZY21-XN129-WZ179-投标保证金”。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1-XN129-WZ179-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付款凭证”和“保证金退还信息表”,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2室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28-68233733
邮 箱:czcyt@cnpc.com.cn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