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DXY-21-ZB(SYZFJ)-001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拆除违法建筑和垃圾外运服务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06-10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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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 | 详见公告正文 |
更正日期 | 2021-06-21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8911219 |
采购单位地址 | 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新世纪花园二区2号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09858639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28号 |
项目联系人 | 王旭飞 | 电话 | 15109858639 |
详细信息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拟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投标人需具备专业设备: 炮机2台(大型或中型工程机械挖(炮)机)、运输车6台(装载机或自卸车),得分12分,不满足不得分;每增加一台自有专业设备大型或中型工程机械挖(炮)机加1分,最多加8分。本项满分20分。(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购置人需为投标人), 投标人租赁大型炮机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效期至少至2021年12月31日)及被租赁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修改为: 拟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投标人需具备专业设备: ①、投标人须自有炮机2台、运输车6台(装载机或自卸车),得分12分,(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购置人需为投标人),不满足不得分; ②、每增加1台炮机(增加的炮机可为投标人自有,也可以是租赁的,投标人自有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购置人需为投标人;投标人租赁炮机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效期至少至2021年12月31日)及被租赁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加1分,最多加8分。本项满分20分。
2、本项目开标日期2021年7月6日 9:00 变更为2021年7月8日 9:00 开标地点: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三亚开标室2变更为三亚开标室3
3、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4、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变更为2021年7月8日 9:00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拆除违法建筑和垃圾外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拆除违法建筑和垃圾外运服务项目-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