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教育系统文体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大华-FC2021-QTJY0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博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丰城市教育系统文体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大华-FC2021-QTJY001
二、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入围期限 | 简要说明 |
丰城市教育系统文体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 2家
| 2年
| 入围供应商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接受。
四、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北京时间,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请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完成下载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下载报名回执单进行登记(邮箱:309533428@qq.com),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必须在2021年7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并作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按以下账号缴纳。(注: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交易中心,汇款需注明“XX公司大华-FC2021-QTJY001”,未按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注:投标单位需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办理退款手续,第一次在丰城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提供相关材料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退保证金流程;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上述账户进行缴纳。)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13日14:30(北京时间),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八、特别提醒:
招标文件资格条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所要求的资料提供用于资格审查,验后退回。
九、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中的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丰城市博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黄雄铮18651801193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金中环小区B125-167门面
联系人:曾志中 联系电话:0795-6598033/15970500054
传 真:0795-6598033 电子邮件:309533428@qq.com
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丰城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8970516118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商会大厦5楼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的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十二、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