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
(2)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
2.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5)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8.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6项规定。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技术文件编写文字清晰。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投标文件上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
5.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8.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6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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