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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县愚溪桥建设工程已由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灌阳县愚溪桥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灌发改字[2021]37号)、《关于灌阳县愚溪桥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灌发改字[202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灌阳县三峰烟雨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
建设地点:灌阳县灌阳镇城北。
建设规模:新建桥梁一座,全长为50米,宽为33米,双向4车道;及其配套的亮化、电力、通信、绿化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2075.3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779.01万元、设计费77.82万元、扬尘防治费14.23万元、预备费204.2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7月开始。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
(1)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2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 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2 号开标室(桂林市桂区西城中路69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诚信库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3-5625165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3-4259636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阳县三峰烟雨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灌阳县灌阳镇灌江北路48号
联系人:文浩
电话:0773-421899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6楼
联系人:王继伟
电话:0773-5899266
传真:0773-5899166
电子邮箱:jyztglzsfgs@163.com
日期: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