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1-2023年国能新疆准东煤矿煤炭运输服务业务
项目名称:2021-2023年国能新疆准东煤矿煤炭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1-XJs11-fk004-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目前生产服务中心现有车辆满足不了运输煤炭的用车需求,根据《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202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 12 月31日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国能新疆准东煤矿煤炭运输服务业务的承运商及运价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1-2023年国能新疆准东煤矿煤炭运输服务业务承运商及运价。
2.3标段划分:无
2.4服务要求/标准:按时足量的完成煤炭运输任务(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区域:新疆。
2.6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 12 月31日。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框架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价格结算方法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标委员会在查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投标人须是正规、专业的运输公司,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履行本次招标标的运输服务所必需的自有车辆,承运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少于25台30吨重型自卸车(不含集装箱式自卸车)。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行车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保险单等清单。
3.3驾驶人员应具备与所驾驶的机动车相符的驾驶证及《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3份以上近三年(2018-2020年)给企事业单位服务过的运输服务业绩证明(合同及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企业上一年度(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6 HSE要求:没有因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被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列入黑名单、暂停供货、服务或投标资格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6月02日16:00至2021年06月08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交纳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7开标之后,招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标书费电子发票。
4.8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及时办妥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6月22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招 标 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保障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公司
联 系 人:李杰
电 话:0991-6911843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老办公楼
邮 编:830019
联 系 人: 王华敏 程星
电 话: 0991 -6902358-6910832
电子邮件: wanghmws@petrochina.com.cn
7.其它
7.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7.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