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井队泥浆仓储服务(二次)
2021年度井队泥浆仓储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1-25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1.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度井队泥浆仓储服务。
2、招标项目概况:川庆新疆分公司2021年至2022年实施清洁化生产需要提供泥浆仓储服务。预计19个钻井队(约50口井)总计约400万元(不含税)。
3、服务地点:南疆区域,包括库尔勒、库车、阿克苏、轮台、塔中等地区。
4、项目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5、标的物:南疆区域井队泥浆。
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
包1:储存地:拜城境内(对应我公司库车、山前区块的井),预算金额200万元(不含税);
包2:储存地:沙雅境内(对应我公司富源、跃满、塔中、英买区块的井),预算金额200万元(不含税);
7、招标控制价:仓储单价控制在5.04元/方·天内(不含税价格),计费期限最低为15天。
8、商务计价方式:元/方·天(包含泥浆回收、再配送的装车费用;泥浆站运行及泥浆维护等全部费用、安全环保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9、合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2022年12月31日。
10、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所投标包的钻井液仓储库容量要求5千方以上,设备满足钻井液循环或搅拌能力,并定期对钻井液进行搅拌、冬季还要做好防冻保温等维护工作,因保管不善而发生密度降低(密度降低控制在5%以内)、自然损耗超过5%的、变质或损坏的,以及在出入库作业时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应定期检查设备完好性及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若因乙方设备故障或人员原因造成甲方拉运泥浆车辆返空,返空运费应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按甲方下达的指令要求装卸泥浆(密度、数量、泥浆体系等不符),甲方可无条件退回泥浆,且所产生的运费应由乙方承担。
(4)定期检查仓储物状况,形成检查记录,建立仓储物仓储档案,并即时向甲方提交,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反映仓储物状况。
(5)按月进行盘库,并将情况告知甲方。配合并协助甲方对仓储物及相关资料进行检查、核对,检查、核对结果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6)因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必须书面陈述事件或事故发生原因、经过及处理情况,并赔偿我方损失,同时承担一切责任。
(7)不同体系及密度的泥浆需分类储存,不得混装储存。
(8)每次储存后的储存容器必须进行彻底清理。
(9)泥浆的存储容器具备密封条件,防止泥浆污染。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中无不良记录,须提供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无不良记录,须提供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无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三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经营管理犯罪记录的截图(1.时间计算方法:如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三年内”为2017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0日;2.截图内容:①.企业全称+刑事案件,详见例图A;②.企业全称+刑事案件+法人姓名(如法人在三年内存在变更行为,应提供逐个法人查询截图,详见例图B;)。
附件:
序号 | 企业全称 | 三年内企业历任法人 | 法人任职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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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时间计算方法:如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三年内为2017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0日 |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截止投标之日,投标人未处于被相关业主单位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考核不合格、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06-18 1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1-06-23 19:00:00.0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00分,在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万和欢乐海岸3号楼22层2208室)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包。
(3)报名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7-0910: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1万元/包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转账)。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库尔勒万和欢乐海岸3号楼22层2208室
开标时间:2021-07-0910:00:00.0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
邮编:841000
联系人:杨晓梅、赵娟
电话:13369964280、15099228187
传真:0996-5888029
电子邮件:850947538@qq.com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库尔勒石化大道支行
行号:313888011068
账户名: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账号:888121004944000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