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第一批次(主装置区域)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第一批次(主装置区域)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安庆分公司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加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第一批次(主装置区域)工程施工_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第一批次(主装置区域)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格子圩区域。
2.3建设规模:40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安装、建筑工程的施工,不含桩基工程施工。
2.4建设投资:619969.6万元,本标段估算合同金额19493万元。
2.5计划工期:510天
2.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7标段标段招标范围:二标段,40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的安装、建筑工程施工,不含桩基工程施工任务。其他标段的招标范围见同期发布的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内容。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可以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50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或本项目其他标段,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50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高级技术职称,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50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50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5月13日9时00分至2021年5月19日16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16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标段8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 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6月2日 09:0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经一路7号;
邮编:246001;
联系人:郑士杰;
电话:0556-5374845;
传真:/;
电子邮箱:zheng_tj.aqsh @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地址: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邮编:210033;
联系人:刘显卓;
电话:025-58978524;
传真:/;
电子邮箱:liuxz.jl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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