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2021-05-13,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五华区94号市政道路及221号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五华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采购业主: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五华区94号市政道路及221号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五发改投资[2020]67号、五发改投资[2020]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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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 本项目包含2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其中(1)94号市政道路全长802.97米,红线宽15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4813.4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775.94万元。(2)221号市政道路全长1079.433米,红线宽40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等。项目投资估算16149.0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9054.05万元。 |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五华区94号市政道路及221号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及质量缺陷期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主要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服务;质量缺陷期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
2.3 总投资:20962.48万元 |
招标规模:1252941.13元 |
2.4 资金单位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五华区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 其他:2.8.1项目实施时间: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具体根据实际项目工期为准。 2.8.2质量标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云南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云南省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8.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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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及《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等相关规定。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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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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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3.5.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5.2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承担过1个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或单个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有效相关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中能证明业绩工作内容、规模。) 3.5.3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职称;2018年至今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1个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或单个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有效相关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中能证明业绩工作内容、规模及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4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时间在2017年或以后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 3.5.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 3.5.6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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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12 16:30至2021-05-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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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6-02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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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其他(开标规定等):(1)若选择智能开标方式:针对使用智能开标的项目,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1小时进入到“网上开标室”进行“签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同时,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开标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 (2)若选择现场开标方式: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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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名称: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平政街28号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12层 |
招标联系人:彭庆 | 招标代理联系人:赵颖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5100101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8375449-602、18388238393(座机)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41525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