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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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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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对租赁174处通信网络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
有效期: |
2021-05-08 至 2021-05-13 |
撰写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x28&#x3b;铁西区集采&#x29&#x3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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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租赁174处通信网络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对租赁174处通信网络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6-00063
项目名称:对租赁174处通信网络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40,000.00
最高限价(元):84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要求:
★1、数据专线,带宽不低于 100M,网络传输设备具有光传输接口模块。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建设和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与本项目接轨的点至端设施通讯全过程(即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享受24小时*365天的质量保证。一站式服务包括:一点业务咨询、一点业务受理、一点故障申告、一点技术支持。 (2)专业技术:能提供基于 PON/PTN/OTN 等多种点对点(前端设备至交警控制后台)传输技术的线路,不可以使用VPN技术,所有线路全年可用率 99.99%以上,全年累计断网时间不超过 6 小时、对网内热点传输的丢包率≤1%,对网内的ping测网络时延≤30ms。 (3)运行维护: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与故障响应体系。提供7*24*365小时的业务受理的售后服务电话,应于接到故障申告 10 分钟内响应,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线路故障恢复时间小于 4小时。光缆通讯故障恢复时间超过4小时的,由中标人免费提供相应设施采用无线通讯等临时方式在24小时内恢复交警设施通讯能力,直至故障修复完成。超过24小时未恢复至正常使用工作状态的,扣除相应租赁时间的3倍租赁费用,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投标人应提供多种故障修复方式并保证租赁线路及所属设备完好。重大线路故障处理完毕后,三日内提供书面故障报告,故障报告包括处理人员、处理过程、处理结果、故障原因等内容。 (4) 质量控制:具有点对点连接的 OAM 的操作、管理和维护机制,网络具备保护切换、错误检测和通道监控能力;网管系统可以控制连接信道的建立和设置,实现业务 QoS 的区分和保证,灵活提供 SLA 服务等级。 3、要求线路全程全部为运营商自有,不接受运营商合作机构提供专线线路,要求运营商本地传输网络成环。 ★4、实施要求:线路要求采用光缆接入,不可采用架空线路,均应采用光纤管道连接,光缆中标单位需将前端光缆线路接入前端汇聚光端机中,后端光缆线路接入后台中心光端机中。前端汇聚光端机、后台中心光端机由业主方提供。
★5、光缆中标单位需将(前端汇聚光端机—后台中心光端机)段光缆路由调试相通、确保本身光缆链路(前端汇聚光端机—后台中心光端机)段上所有设备(不含两端光端机)正常工作。
★6、合同期限内不允许运营商因任何原因提高专线服务费,但如果本地区市场价下调,可根据市场情况降低专线服务费。
投标人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的电路质量要求,为招标人提供通讯服务,保证招标人设施通讯畅通。
若合同执行期间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但不得损害招标人利益。
9、投标人应对相关通信设施质量提供长期、不间断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告知招标人。
10、投标人根据维保需要确需中断招标人通讯线路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并不能影响招标人的正常业务。并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1、投标人应建立完备的客户档案:投标人将对相应的电路、设备进行特殊标记,以保证招标人通信网络相关维护资料的准确性;建立详细、完备的电路资料档案和网络运行档案,为保证招标人通信网络稳定运行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12、投标人应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法律规定)造成的线路阻断,投标人应在短期内采用应急手段恢复通信。
13、投标人要制定完善的紧急故障处理流程及应急方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快速故障处理,缩短故障处理时限。
14、未经招标人书页许可,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泄露招标人线路和业务的各种参数、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起伏不定的除外。
15、投标人应提供通讯线路免费迁移服务。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人需求对通讯线路的甲、乙端进行迁移,保证线路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地点、顺序、和时间开通到位,线路到位时间不超过5天。
16、投标人应全程配合招标人完成通讯网络组建工作,主要包括:投标人应在实施前与招标人联系,了解设备接口情况是否匹配,协商和交流相关配置;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的设备开通调测工人,在各地分别配备专门的技术服务支持人员。投标人负责当地招标人光缆的规范接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线路开通后,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测试手段,解决出现的所有问题。
17、投标人在中标后需执行招标人就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要求。
18、符合其他国家相关要求。
符合其他国家相关要求。
安全标准:
符合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光缆传输线路施工安全职责等相关行业要求。
符合其他国家相关要求。
附带工具标准:
1、符合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光缆传输线路施工安全职责等相关行业要求。
2、符合其他国家相关要求。
合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根据《财库〔2020〕46号》通知要求,该项目评审时,对参与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要具备基础通信运营商资格,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
北二西路36-1号
联系方式:
024-25871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区集采)
地 址:
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505室
联系方式:
024-25844529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区集采)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
电 话:
024-2584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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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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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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