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垃圾发电厂中水利用工程】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6111001B01,
【张北县垃圾发电厂中水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北县垃圾发电厂中水利用工程已由张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张北县垃圾发电厂中水利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字【202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张北县垃圾发电厂中水利用工程
(2)建设地点:张北县城污水处理厂至垃圾发电厂,途径揽胜路、永义北街、北辰路、林荫大道、乡道。
(3)计划工期:2021年6月 7 日至2021年7月15日,共计 39 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建中水增压设施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 铺设DN200中水管道长9632米,铺设DN200给水管道长4651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1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6 投标人需提供未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企业黑名单信息查询截图。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01 09:30至2021-05-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24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张北县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号冠垣广场631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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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海东
| 联系人: | 段海霞 |
电话: |
0313-5216820
| 电话: | 0313-218755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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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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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sjzzyzjk@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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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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