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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马镇东片区基础设施 PPP 项目(一期)A标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马镇东片区基础设施 PPP 项目(一期)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报【2021】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建昶FW21-02-050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南宁市
建设内容及规模:
1、需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设内容及规模:(1)路网工程:含13条道路,总长度约12.8公里,包括经二路(纬四路~东西向支路二,含跨江桥梁)2155.5×45m、纬四路(那马大道~庆华路延长线)1746×50m、纵三路(纬四路~那马大道)1667×24m(30m)、纵五路(纬四路~纬三路)518×24m、纵六路(八尺江南路~东西向支路二)388×24m、纵七路(八尺江南路~东西向支路二)579×30m、纵八路(八尺江南路~东西向支路二)995×24m、横一路(纵三路~纵四路)187×16m、横三路(那马大道~纵三路)382×24m、横四路(八尺江南路~八尺江南路)500×16m、横五路(八尺江南路~庆华路延长线)922×24m、横六路(纵七路~庆华路延长线)837×24m、八尺江南路(那马大道~庆华路延长线)1890×3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海绵等工程,按规划建设缆线管廊工程。(2)公共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污水处理量4万吨/日,一级A排放标准)。(3)八尺江综合整治工程(那马大道至庆华路延长线段),河岸长约4.3公里,用地规模约45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护岸工程及配套附属用房等。
2、需进行勘察设计建设内容及规模:(1)路网工程:含11条城市支路道路,总长度约8.86公里,包括纵三路(纬四路~那马大道)1667×24m(30m)、纵五路(纬四路~纬三路)518×24m、纵六路(八尺江南路~东西向支路二)388×24m、纵七路(八尺江南路~东西向支路二)579×30m、纵八路(八尺江南路~东西向支路二)995×24m、横一路(纵三路~纵四路)187×16m、横三路(那马大道~纵三路)382×24m、横四路(八尺江南路~八尺江南路)500×16m、横五路(八尺江南路~庆华路延长线)922×24m、横六路(纵七路~庆华路延长线)837×24m、八尺江南路(那马大道~庆华路延长线)1890×3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海绵等工程,按规划建设缆线管廊工程。(2)公共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污水处理量4万吨/日,一级A排放标准)。
项目总投资:A标约9.8亿元(暂定)。
合同估算价:A标约1565万元。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各项服务工作。
招标范围:R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 R初步勘察招标 R详细勘察招标 £施工勘察招标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R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R初步设计招标 R施工图设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和(3)三项:(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所需以下资质: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业务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咨询范围包括:项目咨询;(2)工程设计所需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工程勘察所需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备注: 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R无要求£有要求
3.3 财务要求:£无要求R有要求:近3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R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工程咨询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原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路网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污水厂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上述第3.5,3.6项提供2021年02月— 2021年04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年4月30日9时00分至2021年5月 21 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 21 日 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6.2为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1)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2)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寄送注意事项见下文6.3-6.9。
6.3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否则导致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截止地点的,投标人后果自负。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投标截止,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的企业账号及密码或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在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代验证。未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的,作无效投标。
6.5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见下表),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联系人电话:
6.6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告知招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6.7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人:黄慧 联系电话:0771-5501091
6.8关于投标人的报价(除所有投标人现场递交标书外)。
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6.9关于如使用邮寄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6.9.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投标文件的邮件外封包处的“联系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并准确填写“联系电子邮箱”。
6.9.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6.9.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条款。
9.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无
□有,要求采用以下技术:□装配式技术□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1号 | 地址: | 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唐双明 | 联系人: | 黄慧 |
电 话: | 0771-5521513 | 电 话: | 0771-5501091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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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