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底村旸恺公园景观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时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顺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昊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港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底村旸恺公园景观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参内镇田底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安溪县参内镇田底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 199624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1〕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962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施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 号)规定和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 2018 〕11 号)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并且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
(2)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2 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4月26日10时0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8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4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4月19日17时30分前(报名时间截止前)以传真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参内镇田底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 ,邮编:362400
电话:13960362648,传真:/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邮编:362400
电话:18750559379
联系人: 小李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