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南岸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1、P6-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的“承诺函原件”修改为“承诺函”。
2、P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第5条的(2)项中的:同时须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某天“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岗信息查询锁定状态显示为“未锁定”,修改为:同时须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某天“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监理员在岗信息查询锁定状态显示为“未锁定”。
3、P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特别说明”中的第(3)条修改如下:
(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的连续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4、P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特别说明”中的第(4)条取消。
5、P3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取消“原件备查”的描述。
6、P38-3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第3条中的养老保险证明要求修改如下:
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的连续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7、P4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 款修改为:“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8、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为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单位法人章”均为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5月8日11时00分。
10、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CQCF)以本补遗发出的附件为准。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答疑与本补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50000120210330012010101]南岸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监理.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