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
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
合同号(订单号):
ZG-350428-202104219345
甲方(采购人):
将乐县财政局
乙方(供应商):
福建省万象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 :
G10-JLCZJ-QT-202104-B2031-ZFCGZX
),并通过网上超市以
直购 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
货物名称
| 奔图/PANTUM
牌多功能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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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奔图/PANTUM M7106DN 多功能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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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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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技术:黑白激光;
主要功能:三合一(,复印,扫描);
内存容量:256MB;
耗材类型:鼓粉分离;
处理器频率:525MHz;
双面选项:自动;
最大处理幅面:A4;
分辨率:1200×600dpi;
黑白速度:33页/分;
网络功能:支持;
时间:8.2秒;
月负荷量:25000页;
复印分辨率:600×600dpi;
复印时间:10秒;
预热时间:10秒;
复印速度:33ppm;
复印缩放:25-400;
扫描技术:CCD;
扫描类型:平板+馈纸式;
扫描速度:33ppm;
扫描分辨率:1200×1200dpi;
扫描尺寸:平板216×297mm;
扫描文件输出格式:JPG,JPEG,PDF等;
色彩深度:30位;
传真分辨率:-;
接口类型:USB2.0、RJ45;
适用系统:Microsoft Windows Server2003/Server2008/Server2012/XP/Vista/Win7/Win8/Win8.1/Win10(32/64 位) Mac OS 10.7/10.8/10.9/10.10/10.11/10.12/10.13 Linux:Ubuntu 12.04/14.04);
电源电压:220-240V;
电源功率:: 平均550W 就绪: 小于50W 休眠:小于2 W;
产品尺寸:415mm * 365mm * 350mm;
产品重量:10.46kg;
显示屏:黑白显示屏;
CCC认证编号:2016010905921534;
可选配件:-;
资源节约产品认证类型:节能、环保;
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19701217444;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2024年04月23日;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称: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EC2018ELP04400826;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2021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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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附件
| 一体机x1、硒鼓x1、驱动光盘x1、电源线x1、USB连接线x1、快速安装指南x1、三包凭证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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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原厂一年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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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 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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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
| 广东省珠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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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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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价(元)
| 1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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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价(元)
| 79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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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联想/Lenovo
牌台式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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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联想/Lenovo 开天M630Z+TE23-10(23英寸) 台式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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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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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机类型:台式计算机+显示器;
操作系统:统信 UOS V20;
CPU系列:兆芯ZX-C;
CPU型号: KX-U6780A ;
CPU频率:2.7GHz;
最高睿频:-;
CPU核数:8核心;
三级缓存:8MB;
内存类型:DDR4 2666MHz;
内存容量:8GB;
内存插槽数量:2个;
最大支持内存容量:32GB;
硬盘类型:固态硬盘;
硬盘容量:256GB;
硬盘接口:SATA 3.0;
显卡类型:独立显卡;
显卡芯片: AMD Radeon 520 1GB GDDR5;
显存容量:1GB;
显存频率:5000MHz;
显存位宽:64bit;
有线网卡类型:千兆自适应以太网卡 Retlek RTL 8111;
蓝牙支持:不支持;
显示器尺寸:23英寸;
显示器分辨率:1920*1080;
光驱类型:DVD刻录;
USB接口:前置USB3.0*4+后置USB2.0*4;
音频接口:耳机输出接口,麦克风输入接口;
视频接口:1个VGA、1个HDMI;
网络接口:RJ-45以太网接口;
主板型号: ZX-200;
机箱颜色:黑色;
机箱尺寸:382mm * 160mm * 410mm;
主机重量: 7.0kg ;
电源功耗:180W 80PLUS认证高效电源 ;
CCC认证编号:主机 :2018010901056748,显示器:2018010903123331 ;
显示器型号:TE23-10;
资源节约产品认证类型:节能、环保;
主机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机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CQC19701225144;
主机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主机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称: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主机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EC2018ELP00701739;
主机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2021年05月29日;
液晶显示器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液晶显示器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18701204512;
液晶显示器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5日;
液晶显示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称: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液晶显示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EC2018ELP00701732;
液晶显示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2025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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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附件
| 键盘 鼠标 电源线 保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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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主机:三年保修三年上门服务
显示器:三年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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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 主机:联想长风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分公司
显示器: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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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
| 主机:四川省成都市
显示器:广东省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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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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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价(元)
|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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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价(元)
|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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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科密/Comet
牌碎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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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科密/Comet C-750 碎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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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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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中型办公碎纸机;
碎纸方式:粒状;
碎纸效果:2×8mm;
碎纸能力:8张/次;
碎纸速度:3米/分;
最大碎纸宽度:220mm;
碎纸箱容量:17L;
连续碎纸时间:15分钟;
保密等级:5;
可粉碎介质:A4纸,订书钉;
噪音水平:53dB;
使用寿命:4-6年;
其他特性:安全门、过热保护、自动手动进退纸;
电源功率:230W;
电源电压:220V;
商品尺寸:343mm*242mm*546mm;
商品重量:12.5kg;
资源节约产品认证类型:无;
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称:无;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称:无;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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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附件
| 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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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除易损件外保修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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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 广州市阳光科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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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
| 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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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1.0
|
单 价(元)
| 790.0
|
总 价(元)
| 790.0
|
合计:
20786元, 大写:人民币贰万零柒佰捌拾陆元整
2、交货地点、时间
2.1交货地点:
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
2.2交货时间:
采购款项到达网上超市指定的预收款账户后
5
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3收货联系人:
邓芳颖
05982322254
3、交货方式
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
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
4、付款方式与条件
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经验收确认合格并确认支付合同款项。若甲方在乙方发出验收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不进行验收或验收后不进行确认,且此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同甲方验收通过并同意支付货款。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
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
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6.2 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7、验收
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
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
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
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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