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基地一期等项目数字化接收管理服务(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宁波镇海基地一期等项目数字化接收管理服务(二次)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镇海基地一期已由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审批[2018]266号文核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8﹞272号文批准建设。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乙烯原料适用性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8﹞273号文批准建设,以上两个项目招标人分别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项目建设均由中国石化镇海基地项目管理部管理,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均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将以上两个项目的数字化接收管理服务合并招标,宁波镇海基地一期等项目数字化接收管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或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或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宁波镇海基地一期等项目数字化接收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3建设规模:宁波镇海基地一期等项目,拟新建10多套石油化工工艺生产装置,以及相关总图运输、储运、给排水、供热、供电、电信、环保、生产管理等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2.4建设投资:两个项目暂估合同金额合计约1800万元。
2.5计划服务期:暂定610日(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止),计划2021年4月30日开始工作,2022年12月31日结束服务,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调整服务期。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基于镇海炼化原有“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和“三维数字化工厂系统”、“管道施工管理系统”全面开展相关新建工程项目的数字化交付的接收管理(技术、业务、应用)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1)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规则配置、模型转换、模型拟合、P&D解析、目录树配置、数据校验、数据修复等。
(2)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关联、焊缝拟合、保温处理、模型润色、目视化贴字、全厂性地下管线建模等。
(3)应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镇海炼化原有“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三维数字化工厂系统”、“管道施工管理系统”等多项信息化系统融合开发(要求增加统一的系统身份认证、可视化管理及统计分析、压力管道监检、实物资产一体化转资等功能),模型审查、管道施工二次设计、管道施工管理等应用服务。
(4)本项目数字化接收管理技术附件要求实施的其他管理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一般纳税人;
(2)持有CMMI认证: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级及以上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申请人业绩:①具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运维管理业绩;②具有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三维数字化工厂平台运维管理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以下人员均应为申请人正式在册员工,且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非中国石化镇海基地的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要求申请人综合考虑后确定的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适用于各项目):
(1)项目经理,要求持有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开发项目或运维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要求持有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及石油化工三维数字化工厂平台开发项目(或运维管理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程序员,拟派进驻项目现场人数要求不少于15人,其中至少应有10人及以上持信息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申请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若下载了资格预审文件后决定不参与资格预审,请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4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资格审查方式
4.1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5家以上,按照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2若参与(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5家(含5家)以下,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格式见附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直接参与投标。
4.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5 家。
5.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资格预审工作。
5.2申请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1年4月1日 09:00至2021年4月7日 09:00。
5.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 09:00。
6.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要求申请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7.1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7.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7.3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 09:00。
7.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申请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8.招标人
名称: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仲俊松;
电话:0574-86446402;
传真:/;
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9.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邮编:315207;
联系人:刘育金;
电话:18554631890;
传真:/;
电子邮箱:liuyujin812.slyt@sinopec.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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