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分公司加热炉节能改造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沧州分公司加热炉节能改造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沧州分公司加热炉节能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下发2021年“能效提升”三类一般投资项目明细的通知》(股份工单炼能特〔2020〕6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沧州分公司加热炉节能改造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沧州分公司加热炉节能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沧州分公司厂区。
2.3建设规模:加热炉辐射室内部衬里喷涂远红外节能涂料总面积约为3331m2。
2.3建设投资: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50万元(含增值税)。
2.4计划工期:51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标段招标范围:拟对沧州分公司加热炉辐射室内部衬里喷涂远红外节能涂料,包括全部施工内容(含施工范围内脚手架搭设)及远红外节能涂料的采购。喷涂总面积约为3331m2,其中F102喷涂面积为344m2,制氢转化炉F7102喷涂面积为840m2,S Zorb装置加热炉F8101喷涂面积为148m2,2#加氢装置反应炉F4101喷涂面积为536m2,连续重整三合一炉F202/203/204喷涂面积为750m2,焦化加热炉F102喷涂面积为713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7年以来有工业炉衬里涂料喷涂施工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以来有工业炉衬里涂料喷涂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3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3月24日0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09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4月8日09时00分。
7.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道50号;
邮编:061000;
联系人:李军;
电话:0317-3552932 (8:30至16:30);
传真:0317-3552932。
电子邮箱:lijun.cz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216室;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
电话:010-69341750;
电子邮箱:liping01.ys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21年3月19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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