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YHTP[2021]03号(招标文件编号:SCYHTP[2021]03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犍为县税务局税务辅助人员、驾驶员劳务派遣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乐山纪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797号11幢5楼1-4号
中标(成交)金额:79.7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乐山纪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犍为县税务局税务辅助人员、驾驶员劳务派遣 | 详见谈判文件 | (1)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供应商必须完成全部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续缴社保手续。 (2)采购人对全部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审核,不符合的人员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更换,更换人员到位时间不超过2日。如人员到位情况不能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服务情况对供应商给予经济处罚。 (3)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特别要求:基于原有派遣用工考核情况和单位实际需要,供应商对原有部分劳务派遣员工不得擅自更换,需更换的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在确定派遣用工时应提前向采购人全面了解情况,然后再行具体安排下一步的劳务派遣人员执行计划。 (4)接到采购人增加或更换劳务人员的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到位,安排的劳务派遣人员须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并为采购人决定使用的人选及时办理合法聘用手续。 (5)劳务派遣公司收到采购人每月支付的劳务费用后,负责在每月15日之前向劳务派遣人员准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需按乐山市劳动用工相关标准执行,不低于乐山市当期最低工资标准。 (6)依据乐山市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和缴纳标准为劳务人员按时缴纳社会保险。 (7)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和相关约定承担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责任。 (8)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需负责其工伤的调查申报、配合采购人做好法定赔偿等善后工作,依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工伤事故的指标上报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 (9)劳务派遣公司应有正式的专职工作人员(须与公司己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己为其缴纳社保的员工)常驻用工单位,便于管理、协调派遣用工事宜。 (10)定期组织由劳务派遣公司领导组成的监察队,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视察、指导工作,以达到高效、高质的管理。 (11)教育培训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12)应用工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一般性政策咨询,协助用工单位解决劳动人事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13)在国家或当地政府颁布新的社会保险费用调整标准时,劳务派遣公司应以国家或政府相关文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工单位,经用工单位研究决定后再调整相关费用的支付数额。 (14)劳务派遣公司应定期听取用工单位意见,根据用工单位的合理要求,在工作落实中不断改进。 | (1)服务期限:劳务派遣一年。如出现服务单位在一年合同期内有四次及以上月考核未达标情况或有其他违约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 (2)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违反者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需求各岗位的用工应具有本工作岗位的基本职业技能和专业水平,满足招标人日常工作需要,执行用工单位现有规范和要求,履行用工单位现行工作职责和范围。被派遺人员须无犯罪记录,勤勉忠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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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伯君(SC1110629)、丁宏桦(SC1110602)、黄倩颖(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2000元的代理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犍为县税务局
地址:乐山市犍为县
联系方式:陈老师:13881377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云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万华国际-金座12楼
联系方式:王老师 : 0833-2303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833-230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