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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2021年03月08日 12:0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区域长乐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2:07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总中标金额¥246.51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斌项目联系电话13600870336采购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地址长乐首占新区凯歌路22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00870336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侧边街39号(原东城边街东侧与温泉支路交叉处)恒宇国际1#楼16层12商务办公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765207、13338295023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2]FJHF[GK]2021003-1)一、项目编号:[350182]FJHF[GK]2021003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结果 [350182]FJHF[GK]2021003-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三层 2465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2]FJHF[GK]2021003-1 包1 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办案技术用房和福州滨海新城(漳港)检察室等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 年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4651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建佑 (包1) 评审专家: 李大守,陈文钦,赖庆新,卢国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1)以中标通知书所列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年中标金额*收费标准*3年)。(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 1.1%,按差额累进法计算。(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服务费缴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 号:811 130 101 260 052 707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2]FJHF[GK]2021003-1 包1 :26720.8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情况: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其中福建贵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描述的规定,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余投标人资格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乐首占新区凯歌路226号 联系方式:13600870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侧边街39号(原东城边街东侧与温泉支路交叉处)恒宇国际1#楼16层12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0591-83765207、1333829502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余 电 话:0591-83765207、13338295023 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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