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305_896909229393100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 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普陀公安分局核酸检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详见附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公安分局核酸检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10302-005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JPTQ2021-003)
3、预算编号:08-20-6065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公安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外地出差工作人员、区看守所、拘留所因实际工作需要的民警及辅助工作人员,区公安分局拘留和关押的对象等,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上门采样及检测服务。
5、交付地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止。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0元(国库资金:18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同预算
11、合同履行期限:同交付日期
12、项目联系人:陶警官
13、电话:22042007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3-05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3-12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信用中国”及“”信用查询截图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3-5 15:00:00至2021-3-12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于2021-3-5至2021-3-12(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以内,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徐汇区银都路218号4幢315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也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3-17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永融企业中心8B1室
2、磋商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进场签到,同时代理人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以供采购单位确认响应资格。响应单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密封并双面)仅为存档使用;响应时使用单位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磋商会议进行相关操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如响应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澄清答疑:响应单位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1-3-12 16: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磋商文件澄清纪要。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895号 地址: 徐汇区银都路218号4幢315室
邮编: 200333 邮编: 200231
联系人: 陈吉 联系人: 王辉
电话: 22049205 电话: 51592855
传真: 22049205 传真: 51592857
附件信息: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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