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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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8
赤峰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业务综合楼及其他附属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赤峰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业务综合楼及其他附属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赤峰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业务综合楼及其他附属工程
项目编号
E1504000001003218001
标段名称
赤峰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业务综合楼及其他附属工程一标段施工
标段编号
E1504000001003218001001
招标人
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
35242361.00元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九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1年3月5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及标室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八室(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 36 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及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万元)
3347.9497
工期(供货期)
机场业务综合楼工程:2021年7月30日竣工;其他工程:2021年6月10日竣工
质量
合格
项目负责人
顾海洋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苏132151506970、证书编号:00432260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技术负责人:张军; 施工员:孙义澳; 质检员:李万喜;安全员:叶华清、薛山;
业绩荣誉
1.关于公布2018~ 2019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入选工程名单的通知(建协[2019]2号),工 程 名 称:IT容灾、研发及后援中心; 2.关于发布2019年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名单的通知(建协安机[2019]02号),工 程 名 称:重庆罗宾森广场项目T4#楼承包工程(含塔楼下的商业及车库)项目; 3.关于公布“2017年度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第二批)”的决定(苏建协绿施[2020]4号),工 程 名 称:扬州861地块e区块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4.同类工程:NO.2016G67地块项目3#、4#、7#、8#、11#、12#、15#、21#楼及地下车库-1(A轴AQ轴交1轴至31轴)。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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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及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万元)
3347.981607
工期(供货期)
机场业务综合楼工程:2021年7月30日竣工;其他工程:2021年6月10日竣工
质量
合格
项目负责人
刘瑞权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蒙215060804531、证书编号:00144531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技术负责人:张子良; 土建质量员:杨光辉; 土建施工员:韩珂;安全员:雷二伟、杨明清;
业绩荣誉
1.关于颁发2018~ 201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决定(建协[2019] 36号),工 程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 2.关于发布2019年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名单的通知(建协安机[2019]02号),工 程 名 称:包头师范学院综合教学实训楼项目; 3.关于公布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名单的通知(内建协[2020]196号),工程名称:包头师范学院综合教学实训楼;4.同类工程:包头医学院科训楼项目工程施工。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内蒙古平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及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万元)
3347.5528
工期(供货期)
机场业务综合楼工程:2021年7月30日竣工;其他工程:2021年6月10日竣工。
质量
合格
项目负责人
崔淑莲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蒙115151604751、证书编号:00469606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技术负责人:陈茹; 施工员:刘月东; 质量员:马瑛;安全员:罗娜、王继承;
业绩荣誉
1.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及内蒙古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奖获奖名单的通知(内建质[2020]143号),工程名称:赤峰市有色金属产业综合体(金石矿业广场)1#楼; 2.关于发布2018年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名单的通知(建协安[2018]12号),工程名称:赤峰市公安机关警务技能训练基地; 3.关于公布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名单的通知(内建协[2020]196号),工程名称:赤峰市公安机关警务技能训练基地; 4.同类工程:国电联合动力技术(赤峰)有限公司厂房改造项目。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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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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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与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不可为复印件或彩印件,需当面送达,不允许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投诉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
2021 年 3 月 8 日 9 时 ?? 2021年 3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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