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和模拟方舫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议室和模拟方舫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某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拨付,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会议室和模拟方舫音视频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自身建设需要计划采购高清LED大屏一套,电子沙盘系统软件一套,及配套拼接器、高清摄像头、中央控制系统等设备。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投标人经营范围为下列之一: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4)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8至2021-03-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E座801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3-29 09:00,地点为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E座8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军队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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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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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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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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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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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 联系人:
| 闫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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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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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7984163
| 电话:
| 1372244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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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0311-8701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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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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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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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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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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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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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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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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