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外环护城河延伸与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553001B02,
【东外环护城河延伸与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外环护城河延伸与环境整治工程已由 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招标核[2020]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正定县文物保管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正定县文物保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进行东外环护城河延伸及周边环境整治,主要包括护城河工程,其中过卫前路段做顶管处理;三门洞及三门洞南业态(扣罩式本真保护)建设工程;仿古城墙砖防水处理工程; 军事观光巷道提升工程(巷道口外挂仿古城墙砖、巷道内消防通风、 照明亮化、粉刷);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等,具体以初设范围为准。
2.2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包含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造价审核)、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信息平台、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报批及报建、报验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管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
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人员的配备最低应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市(2011)552号附件1)要求;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二、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申请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申请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申请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申请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申请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申请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拟投标的单位,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上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3.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http://110.249.147.67/G2/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定 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未“关注项目”的自行承担责任。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1 09:00至2021-03-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正定县文物保管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正定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39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杨双秋
| 联系人: | 马昌达 |
电话: |
0311-88786996
| 电话: | 0311-83807366-808/811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380768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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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sjzbzz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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