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556001B01,
【高阳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已由/以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高阳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1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1个乡,共156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是将高阳县以深层地下水为生活用水水源的锦华街道办事处15个村、晋庄镇24个村、蒲口镇16个村、庞家佐乡19个村、庞口镇26个村、西演镇26个村、小王果庄镇13个村、邢家南镇17个村水源置换为南水北调地表水源。高阳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新建小王果庄加压泵站,设计供水规模为1.0 万m³/d;后柳滩加压泵站设计供水规模为0.15万m³/d。新铺设水厂至各行政村输水管线329.39km,改造村内管网3113km,新装计量设施91820套。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勘察达到合格标准;设计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含概算)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有1项引调水的类似项目业绩
3.1.3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 及相关 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 律法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其他要求: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3月1日09:00至 2021年3月5日17:00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下载招标文件后须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注:投标单位须及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导致下载文件不成功或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其后果自负。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咨询办理,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开标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解密时间:2021年3月23日09:00 至 2021年3月23日09:30。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须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同时须提供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由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1 09:00至2021-03-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阳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高阳县朝阳路65号 | 地址: | 保定市凤栖街炫彩SOHO B座29层 |
邮编: |
0715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张庆松
| 联系人: | 李昂 |
电话: |
0312-6627892
| 电话: | 0312-3288864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2006@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