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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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
4.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5.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截图日期需在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投标人及其法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自拟)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第一包:具有质量检验报告(需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出具);第二包:具有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家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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