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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S346-SY-JL1标段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S346-SY-JL1标段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2-26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发布,2021-02-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S346-SY-JL1标段,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豫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867,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4867项目名称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4867002001标段名称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S346-SY-JL1标段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2月2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3月22日
工程类型工程监理
公告信息



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S346-SY-JL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交建许字[2020]00019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以相关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346-SY-SG1标段全线位于宿迁市宿豫区境内,涉及关庙镇、新庄镇,起点桩号为

K0+000.000,终点桩号为K15+460.000,全长14.480km(已扣除纳入连宿高速公路实施段部分)。全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本标段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米,本标段设置桥梁三座(耿大沟中桥、一分干渠中桥、振兴河中桥),共长171.36m,本标段工程建安费约1.81亿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拟分为一个标段,即S346-SY-JL1标段,监理范围为: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施工1标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工程、临时工程、线外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环保工程等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本工程设置一级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及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在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则应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可证明任职时间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标段对应的工程的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 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8本标段与S346-SY-JL2标段为同一项目的不同标段,已在S346-SY-JL2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本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湘江路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邮政编码:223800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人:王泽民

联系人:叶莉



话:0527-84465309



话:0527-81889236



电子邮箱:sqzt001@163.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3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及领取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及领取文件(宿迁交易平台不需要缴纳文件费)。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4)预约结果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9时30分。



2021年2月24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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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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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
特殊公告[0]



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S346-SY-JL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交建许字[2020]00019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以相关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346-SY-SG1标段全线位于宿迁市宿豫区境内,涉及关庙镇、新庄镇,起点桩号为

K0+000.000,终点桩号为K15+460.000,全长14.480km(已扣除纳入连宿高速公路实施段部分)。全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本标段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米,本标段设置桥梁三座(耿大沟中桥、一分干渠中桥、振兴河中桥),共长171.36m,本标段工程建安费约1.81亿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拟分为一个标段,即S346-SY-JL1标段,监理范围为:346省道宿豫段改扩建工程施工1标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工程、临时工程、线外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环保工程等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本工程设置一级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及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在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则应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可证明任职时间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标段对应的工程的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 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8本标段与S346-SY-JL2标段为同一项目的不同标段,已在S346-SY-JL2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本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湘江路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邮政编码:223800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人:王泽民

联系人:叶莉



话:0527-84465309



话:0527-81889236



电子邮箱:sqzt001@163.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3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及领取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及领取文件(宿迁交易平台不需要缴纳文件费)。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4)预约结果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9时30分。



2021年2月24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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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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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1标段招标文件(监理发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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