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2-24,截止日期:2021-03-17,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平谷区平谷区2021年第一批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平谷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平谷区2021年第一批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监理)(二次招标)
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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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平谷区2021年第一批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已由北京市平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平谷发改(审)[2021]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合信恒盛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平谷区共涉及平谷区大华山镇、东高村镇、黄松峪乡、金海湖镇、南独乐河镇、王辛庄镇、熊儿寨乡、峪口镇、镇罗营镇等9个乡镇的79个地块;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3146435.73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总额12840.58(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274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等全部内容的监理。
2.6 划分标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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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农林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监理招标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
4.投标人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将对投标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1年03月01日16时00分,在 http://www.bcact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7日09时00分整。
6.2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中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合信恒盛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常营公园南3门内 |
联 系 人: | 刘江河 | 联系人: | 刘鼎新 | |
电话: | 010-69962494 | 电话: | 13264432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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