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工务段钢轨纵向位移检测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W-2021-02-07
一、招标条件(自行招标)
呼和浩特工务段现就呼和浩特工务段钢轨纵向位移检测装置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呼和浩特工务段钢轨纵向位移检测装置 采购,详情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1.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厂商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 税务登记证等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参与集体议价人为企业法人或持有法人委托授权书等相关资料的人员。 5.相关产品需要有合格证、检验单的必须有合格证、检验单。 6. 商务标准要求:供应厂商具有营业执照,代理商要有生产厂销售授权书。 ;
(3)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4)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各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投标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呼和浩特工务段材料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1年2月24日16时49分起至2021年3月3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工务段材料科。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3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工务段材料科。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工务段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工务段材料科
电话:2244172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呼和工务段_张延平
电话: 13664710597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呼和浩特工务段
日期: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