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 《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按广府办字【2014】16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4.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报价承诺法网上电子评标,投标人可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报名,相关的其它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5.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应是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且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项目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需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7.中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标单位拟派的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进行现场核实,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直接予以做废标处理。
8.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广丰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开标时间请自行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9.进场的施工机械的排放必须达到环保要求。
10.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③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④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 ⑤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 ⑥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以企业不良记录行为记入相关信用平台。
1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赣建办【2020】3号、赣建招【2020】2号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严格执行上饶市广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2.受新冠疫情影响,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于2021年1月20日发布《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23号》(以下简称第23号令),请所有来(返)赣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各投标单位人员严格按照第23号令要求做好隔离防范措施,并于开标时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3.其它要求详见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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